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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路夫妻生活?

咨询者 : fa143084 - 安徽     时间 : 2010-11-26 22:11:36    状态 : 已解决



半路夫妻生活了九年,是不是男方说赶女方走女方就要走?那男方在和女方生活期间,男方外遇并且坐牢,女方的女儿借了一万块钱为男方交罚款,是不是赶走了男方就要还这个钱?他们虽然生活了九年,女方过去的时候带了个儿子,儿子现在也结婚了也有了孩子,但是女方的户口没有迁过去,他们也没有结婚证,现在男方要赶女方走,女方是不是什么都得不到?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没有结婚证,是不受婚姻法的保护的,但有证据证明你的财产,你可要求你的财产部分,借款可以向对方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2010-11-26 22:17:34

潘学平   [广西]    13737216352

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

2010-11-26 22:32:4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女方女儿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2.男方无权随意赶女方走,女方可以获得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一半的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3:01:24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分开即可。 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女方有权分割。如有争议,可向法院起诉。 女方女儿的借款,如果有证据并且未过诉讼时效的(2年),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返还。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立法精神)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1-27 18: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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