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说他们单位说想改善职工住房,让开发商将现在住的旧多层楼拆了,再重建高层,单位在没有任何承诺的情况下向职工发表征求意见,同意拆迁(同样拆旧楼后在原址盖高层),就签字"同意",同时填所需面积(新房面积).她单位这样做对吗?签过的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吗?象这样的拆迁程序应该是这样的?
拆迁应该由双方协商一致,不能由开发商单方制定拆迁方案,签字了也不需承担法律后果。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2: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