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呢结婚证,没买衣服,没过礼金没典礼婚期将至,由于二人感情不和怎么解决离婚问题?
办理了结婚证,就依法属于夫妻关系,如想离婚,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具体程序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2:53:3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按你说的情况,没有什么法定的赔偿责任。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1-27 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