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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关系?

咨询者 : fa2147534374 - 福建     时间 : 2014-05-16 08:37:13    状态 : 已解决



案例:桩基检测的主合同签订的施工范围为整个项目,该项目中有一小块为幼儿园。在除幼儿园部分的检测项目都完成时,经项目部同意提交进行已完工程的结算(造价部不知晓还有幼儿园部分,根据项目部意见认为该工程完工);结算完一段时间后欲进行幼儿园部分的检测项目,此时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还是应该重新签订合同?此情形已完成结算程序,原合同是否应视为已履行完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原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新工程应当另行签订合同。赵律师首次解答,以下相同解答为抄袭,抄袭可耻!

2014-05-16 08:41:51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还是应该重新签订合同

2014-05-16 09:22:06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签署补充协议。

2014-05-16 11:35:23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应该重新签订合同

2014-05-16 13:58:50

王喆   [江苏]    13962120661

桩基检测签合同时要提供桩基的施工图纸和勘察报告的,如该些资料中包括幼儿园部分,那整个项目就包括了幼儿园的检测,如果没有那就需重新签合同。

2014-05-19 13: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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