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问题:别人借我钱不还,欠条写的是:欠XX新货款多少元(大小写),下面是借款人的姓名和日期,我身份证的名字是XX鑫,我如果起诉对方,欠条上我的名字“新”“鑫”同音不同字,会不会受影响? 请将答复发我邮箱 shaomingxin8200@163.com 谢谢
你持有借条就依法属于债权人,“鑫”的问题可以认定是笔误,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6 23: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