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您好:我是故意伤害案件原告受害人,因再审法院“丢卷”导致久拖不审,十多年后法院以生活困难给了司法救助,但至今被告没有依法赔偿,按照《最高检察院渎职侵权立案标准》请宋律师指点如何追究责任? 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没有办法
2014-05-18 20:35:21
丢卷法官属于失职;法院应当承担责任。
2014-05-20 1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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