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们村前年吧,由于道路建设和经济适用房占地,卖地卖了很多钱,大队就分发给村民!我们家属于外来户,是96年搬来的,在这边买的房子落的户口,可是由于像我们家这样的情况的外来户很多,70多户,而且分发数额相当大,所以村民就不同意分发给我们,还搞了一个明知道结果的村民投票表决会议!这样的表决会议有效吗?现在金额已经分发给村民了。我们应该得到那钱吗?(我们家的房子户名还是原来房子的房主名字,由于当时有关部门不给办更名处理)!如果打官司我们能赢吗?在这之前我们有配合大队交一些比如义务工之类的,过年也会有年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