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向法院交了证人出庭的多份书面申请,内容:行贿人的证词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且涉及十多年前的事实,不可能一次就完全回忆清楚,而且证词与被告人当庭供述相差很大,只有出庭对质才能弄清事实真相。 但法院的回复是:查案的整理了,合议庭觉得没有必要开庭。 请教各大律师,这样的回复就可以了吗?还可以怎样做才能促使证人出庭?
有必要开庭。
2014-05-20 07:01:28
根据法律规定,你方的辩护人有权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2014-05-26 1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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