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工厂打工,我老板曾欠别人的钱,当时写欠条的时候是我签的名,现在别人到法院告我老板同时也告我了,请问我怎么办好?
你是在工厂打工的,欠债是企业欠的,老板要你签名是受老板的委托,你不要承担责任,欠款应当由老板和企业偿还。
2010-11-27 12:14:29
你写了欠条,在你无法举证老板是真正债务人的情况下,你就是法律上的债务人,债权人当然可以告你。
2010-11-27 12:29:18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这钱给了工厂、给了老板,则你是被告。
2010-11-27 22:17:14
届时说明情况
2010-11-28 08:4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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