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2012年在成都租赁了一套门面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2013年12月我公司在该门面不远的地方购买了一套房作为公司固定办公场所。我公司可否中断原来的租房协议,具体程序怎么办
您好,根据你所描述的来看,因为你们公司单方在合同未到期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需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然后解除合同,写一个解除协议即可。如有法律遗留问题,欢迎来电或来所免费咨询。
2014-05-20 14:25:17
你好,首先,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终止合同的条款,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与对方协议解除租赁合同,协商不一致,你方坚持单方解除合同,按照违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可。在支付相应违约金后与对方签订解除协议即可。如需帮助可来电或者来所免费咨询。
2014-05-20 14: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