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打工,老板欠供应商的钱,当时老板叫我写了一张欠条,欠条是用本厂的便条写的,便条上方有本厂的厂名,一式二份,供应商一份,本厂一份,欠条内容是这样写的: 今欠莫莫厂货款:170000元,大写RMB壹拾柒万元,即2008年货款,莫莫厂(本厂名):我的签名 莫莫厂(供应商厂):供应商签名 这欠条是我写的,而且签了我的名, 这期中,老板用老板的银行卡转过帐给供应商的,现在老板的卡也被法院冻结余额了,今天早上,邮电局寄了二个快件过来,是法院寄的,有一份是我的, 一份老板的,老板不签收,所以没有打开看过,请问我是不是被告了.这样我是不是也要被牵连呢,我应该怎么 办呢?
你是在履行职务行为,一切法律后果由单位承担,和你无关,你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7 18: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