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现在生病住院,想公证遗嘱。房产证是我姥爷的名字。但姥爷已去世多年(生前未立遗嘱)。我有两个姨一个舅。舅舅也已去世(晚于姥爷)。舅妈带着儿女已改嫁。现在姥姥想立遗嘱给我妈妈自己。原因是姥姥自生病以来所有费用都是我妈妈在承担与照料。我的两个姨姨拒绝支付任何看病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去公证遗嘱的话可以取消孙子孙女的代位继承权与我姨姨的继承权吗?若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与证明呢?谢谢。
对于你姥爷的遗产,无法取消代位继承权利;你姥姥可以设立遗嘱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赵律师首次解答,以下相同解答为抄袭,抄袭可耻!
2014-05-21 10:04:16
你姥姥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你母亲继承你姥姥的个人财产,但无法取消代位继承.
2014-05-21 10:29:13
无法取消代位继承.
2014-05-21 10:38:53
已经回复
2014-05-21 21:18:07
该房屋应当属于你姥姥和姥爷的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你姥爷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因此只能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由你姥姥和你姥爷姥姥的子女共同继承,你姥姥的一半房屋和继承的遗产以及其他遗产,可以立遗嘱指定由你母亲进行继承。无法取消代位继承权。
2014-05-21 22:02:10
属于姥爷的遗产部分,姥姥无权处理。但姥姥可以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遗产。
2014-06-04 14: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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