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未经发包方同意也为提出申请04年我父亲与第三方签订了转让合同,现在可以起诉合同无效吗?另外第三方拿着我父亲给的第一轮土地使用证05年办理了第二轮土地使用证,07年拿着第二轮土地使用证办理了土地经营权证,请问乡政府有权给他办理土地经营权证吗?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关键是合同相对方是否是你们村的,如果是你们村的则合同效力不确定,需要发包方追认后生效,如果不是则合同无效。
2010-11-27 17:30:58
土地自由流转是有效的,不需发包方同意,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7 17: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