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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证设立多位户主,以及产权分配的问题?

咨询者 : fa143264 - 北京     时间 : 2010-11-27 17:44:20    状态 : 已解决



我家的老房是我父母出钱买的,但是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奶的名字,后来老人突然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现在面临房产证过户的问题。我的两位姑姑说要走司法程序调节,在房产证上设立三个户主,共同拥有房产。我家小区最近一直传闻要拆迁,而且我的两位姑姑均各有多处房产,而我跟我父母一直都住在老房,没有别的地方可以住。我父母害怕如果房产证设立了多个户主,将来拆迁的时候我们家三口分到的钱不足以在北京买下房子居住。我曾经咨询过律师关于房产证过户的问题,律师回答我说“如果没有人放弃继承权,房产证三分是可以的,不管继承人有几处房产。”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也要让我跟我父母有地方可住啊。因此,对于如何分配现有房产的问题我想重点咨询一下,是说只能三人平分么?还是说法院会按照现实情况适当调节。如果说私下调解未果,我的两位姑姑坚持平分,那我跟我父母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关于产权的分割应该什么时候提出比较好?拆迁的时候还是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呢?希望得到律师的解答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的户口和产权没有之间关系,户口在这里不代表其享有房屋的产权,房屋的产权属于房产证上标明的产权人,其他人无权享有该房屋的产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7 17:49:3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家可以适当给予你姑姑补偿,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最后由你父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

2010-11-27 19:20:22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子女享有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要钱的一方就放弃房产,要房产的一方就将现金补偿给对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析产。

2010-11-27 21:42:19

林莉   [北京]    13911029041

这房子是所有继承人平分的,户口与产权没有关系。 产权分割随时都可以提出。 你们也可以与两位姑姑协商,给与一定补偿,然后取得这房子的完全所有权。

2010-11-27 21:51:47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该房屋虽属您父母出资购买,但因房产证登记在您奶奶名下,故房屋属于您奶奶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和两个姑姑均有继承权,原则上三人权利均等,但如果您父亲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由您父亲出资,并且对您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份额上可以要求多分。所以,是否三人平分,还要根据你父亲这边掌握的证据来确定。 如果私下调解未果,你父亲可以自己为原告,您的两个姑姑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房产,这个诉讼最好在拆迁之前进行,否则,等到拆迁以后,就比较麻烦了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2010-11-28 2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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