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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孕妇休产假?

咨询者 : fa143304 - 北京     时间 : 2010-11-27 20:30:03    状态 : 已解决



产假一般90天,难产假15天、晚育假15天、独生假15天这些假都有吗?可以加到一起修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魏新   [北京]    13371603381

可以的。

2010-11-27 20:36:49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是可以一起使用的。

2010-11-27 21:36:49

林莉   [北京]    13911029041

就是发生某些情况下加到一起休的。

2010-11-27 21:42:2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这些假期都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加到一起休假,是法律允许的。法律依据是《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7 2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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