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动经济补偿?

咨询者 : fa143403 - 北京     时间 : 2010-11-28 12:19:57    状态 : 已解决



过了试用期公司突然通知我离职 。当时让我回家等领导回来办离职手续。我一等就23天。我让公司陪我1000元做为生活费公司不肯 还说爱咋的咋的。该怎么办?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搜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应支付你最低生活费,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0-11-28 12:25:2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有权要求公司赔偿你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2010-11-28 12:29:41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

2010-11-28 15:58:52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什么原因

2010-11-28 21:15:15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但要注意证据的收集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2010-11-28 21:24:52

林莉   [北京]    13911029041

如公司不能明确说明要求你离职的理由,则属于违法解除,要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如协商不成,可以搜集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2010-11-28 21:45:0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