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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继承权有关的问题?

咨询者 : fa143432 - 北京     时间 : 2010-11-28 14:39:58    状态 : 已解决



我朋友的父亲还活着,把他的房产按继承过户给了她,后来她的父亲找了一个老伴准备登记结婚,我的朋友想知道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她父亲以后反悔想要回房产,可以吗。第二,虽然过户给了我朋友,但是她父亲有居住权。如果父亲先死了,与他结婚登记的后老伴有权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吗(房子已经更名为我朋友的)

  另外 9 位律师回答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如果已经过户到孩子名下,她父亲以后反悔想要回房产,是不可以的。但是,孩子应当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她父亲先死了,其老伴无权利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但是,如果其没有房屋居住,出于人道还是应当让其居住。

2010-11-28 15:10:2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已经过户,没有法定事由是不能撤销的.后老伴有自己的房屋时,不应该居住在此.

2010-11-28 15:13:52

王亚东   [湖南]    13974390702

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反悔。是否能够继续居住,看是否有赠与条件。没有条件,不能居住。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电。 更多内容请到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2010-11-28 15:34:34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房屋已经过户,赠与协议有效,没有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赠与。 2、如果赠与协议里面没有特殊约定后老伴没有居住的权利。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11-28 15:50:38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1. 这属于赠与。房产过户后,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 后老伴没有居住权。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1-28 17:04:27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所有权已经是你的朋友的了,没有他的同意,所有人是不变的。他父亲去世了,她的继母应该另找居所

2010-11-28 17:54:5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赠与行为一旦成立,是无法撤销的,他的父亲无法要回已经赠与给儿子的房屋。 2.他父亲如果去世了,房主属于你的朋友,你朋友有权决定是否让其继母继续居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2010-11-28 20:26:07

王飞   [北京]    18801459996

一、如果房屋的过户未附加任何条件,则不能反悔要回已赠与的房产; 二、其父亲去世后,其继母无居住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法律咨询电话:13126664828

2010-11-28 21:20:00

林莉   [北京]    13911029041

如果已经过户给您朋友了,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能再要回房产。 您朋友对该房屋有完全产权,后母没有权利居住。

2010-11-28 21: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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