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我将自已的一套新房租给甲,甲借给乙使用,乙通过丙将房子卖给了丁(丙是中介,从中也得了好处)。丁对房子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并住进了房子,得知房子被卖后我到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之前已有人去报了案),现公案机关已将乙抓获,据公安机关讲以租房为名通过乙手倒卖掉的房子达30套(以甲名义租来给乙房子4套),许多受害人都找公安机关报案,丁也已到法院起诉了丙,但法院判决书迟迟未下来,现在我的房子出租时间已到期,住在房子里的丁以自已被骗的钱未要回为由,不肯搬走,我找公安机关要求其保护我的房子所有权让丁搬走,公安机关讲他们只能给丁做工作,丁如果不搬,他们也不能强制丁搬走,请问我该如何要回房子?公安部门能否采取强制措施让丁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