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公司未交社保,公司想协商解决,是补缴2012年5月到2013年4月的社保,是否可以,如果协商,个人能拿得到多少才算合理
协商由你自己作主。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缴纳用工之日到合同终止日止,另外需要注意是,缴纳社保,个人也要承担一部分,并且是交到社保局的,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领取的。
2014-05-29 15:02:12
可以补缴。
2014-05-29 15: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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