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在初三期间外出,不慎出了车祸,造成左手内臂骨折,胸部一处肋骨骨折以及多处创伤.但在车祸前六个月,她投保了一份邮政新出的业务存钱与保险相捆绑的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内容包括致残,致死和烧伤,并未提到致伤.所以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但投保时保险责任人并未告知保险内容,保险单也在匆忙中签定而且保险单在十天后给的那位女士.事情发生后那位女士想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由于不太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希望求助网上各界懂法人士给予建议提供帮助. 这场官司是否能赢呢,是否能获得赔偿?
你最好把保险单以及病历请律师亲自看后,再计划如何赔偿。否则下判断的不准确。
2009-02-21 09:59:37
一、保险条款是比较难懂的条款,要认真研究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给付的条款、以及免责条款。 二、她要确定是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伤残金还是住院医疗费。 三、建议她当面咨询当地律师。
2009-02-21 10:07:15
你好,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如有疑问,你可电话咨询中国法律门户网熊世松律师(15869976199),也可到熊世松律师网留言咨询(http://xiongshisong.fabao365.com)。
2009-02-21 11: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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