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工作中与同事发生争执,在没防备的情况下被那名同事打伤,鼻梁骨折。由于当时现场只有他们两个人,没人作证,所以那个打人的同事以没证据为由拒不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只能任由其耍赖逍遥吗?如果赔偿的话,应该让他承担多大的责任呢?
你朋友的伤情构成了轻伤,对方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你朋友有权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
2010-11-28 21: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