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11月6日和饭店签的合同,6日上的班,但保险得下个月才能交,在这期间11月15日我的脚在工作时摔伤,饭店有没有负责。是否承担我的医疗费用。
你是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你可要求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并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2010-11-29 10:25:05
您好,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该负担医疗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010-11-29 1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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