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突发疾病去世,生前有房产一处,他只有我这一个继承人。我通过继承公证后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因为我和我老公是再婚,他之前有一女儿判给前妻,若我继承的父亲的房产属于我们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将来我老公的这个女儿是否也享有这处房产的继承权呢?请回复,非常感谢!
1。一方婚后依法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老公的女儿有权继承你老公的财产,无权继承你的那部分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9 11: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