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4月26号离职,4月14日提交的辞职申请书,公司已把我四月的社保缴纳了,现在公司要求我个人全额支付4月的社保(包括公司应承担的部分),是合理的吗?如不合理的话,请告知原因。另2014年4月起社保个人缴纳多少,谢谢!
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2014-06-05 17:49:18
单位的说法没有依据,四月份本就应当缴纳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缴费基数*10.5%
2014-06-06 10:37:5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