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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疑犯未被判刑之前在看守所羁押期间从事义务劳动是否合法??

咨询者 : fa2147534711 - 北京     时间 : 2014-06-08 23:14:49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嫌疑人被公安派出所在现场逮捕后,在还没有立案的条件下,嫌疑人被以可能是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关押在看守所里后,请问嫌疑人在看守所里从事义务劳动是否合法,并且还被狱霸殴打,有时干活慢了也被其殴打,我估狱霸可能就是里面的干警让其充当自己的摇钱树,给某工厂赶活,自己收取好处费?是否有这回事?我现在就想问我国是否已经颁布了一项法律法规是有关这方面的?就是嫌疑犯还未被判刑之前从事义务劳动是不合法的?有这项法规的话,是何时颁布,哪一条请明确指出?我要就这个问题请律师大哥们帮助,也许会邀请你当我的律师???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适当劳动是合法的。看守所管理条例。但有证据证明被殴打等体罚是违法的,可以到检察院举报

2014-06-09 07:37:05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没有规定

2014-06-09 07:38:0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没有规定的

2014-06-09 09:49:0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可以的

2014-06-09 10:27:4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如果存在被殴打行为的,可以向驻所检察机关控告。

2014-06-09 20:30:22

胡晨洲   [江西]    18970956873

这个是不可以的,因为法律规定任何人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不能认定其有罪,在法律上只要没有经过法院判定有罪,实质都是无罪的,所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至于遭到殴打更是不合法

2014-06-26 1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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