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认职,2014年3月21日入职,试用期2个月,即为5月20日,5月26日至29日公司旅游,转正员工只要承担旅游190元即可,其余公司承担,6月9日接到公司通知,说试用期不合格,旅游费用要按试用期690元承担,而且工资也按试用期的工资来算,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4-06-09 18:33:14
申请劳动仲裁。
2014-06-09 18:55:18
一个月工资赔偿,
2014-06-10 19: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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