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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领导判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后,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吗??

咨询者 : fa143811 - 四川     时间 : 2010-11-29 20:27:54    状态 : 已解决



教师被判有期徒刑缓刑,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对此的法律法规解读是:依据《教师法》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教师被判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他已丧失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应予收缴。 请问: 判有期徒刑缓刑的中小学领导,其缓刑期满后,可不可以再任命为学校领导?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其丧失教师资格,不代表其不能够被任命为校长,可以担任校长,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9 22:47:19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是可以的。

2010-11-30 07:11:39

徐晓冬   [四川]    18602869987

是可以的

2010-11-30 17:26:12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可以担任校长,不违反目前的法律规定

2010-11-30 18:34:45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显然不合适,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这种现象。

2010-12-14 08: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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