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前几天参加旅行团的"海南游",在2010年11月28日上午11点左右,导游把我们带到三亚海玉翡翠商场,被安排到一个VIP室,先是一个讲解员接待我们,讲到一半的时候,进来了一个男的,大声的说,今天老板家有喜事,然后和那个女的接待员说,老板吩咐,不要做推销产品,一会儿老板会亲自过来接待,一会儿来了一个男的,两位女服务员抬着一张椅子安排坐好,他前面说了很多套近乎的话,自称李豪,是泰国华侨,说他的产品都是卖给日本人,韩国人的,他的东西很贵,他很有爱国心,想把家按在中国等等,还说:“今天凌晨我老婆生了对双抱胎儿子(之前的老婆都没生儿子),很高兴,但是我的第二个儿子现在还在保温箱里,海南的妇婴医院和大夫在帮我全力抢救,我很感激海南政府。今天我们是他接的第39个团队,他今年刚好是39岁,其他团我都是打5折卖的,这样我也可以赚很多钱,你们我就不卖给你们了,我一会儿叫我们的商场经理来给你介绍一下专业知识,这样你们以后就不会受骗。”他说了很多博得我们人心的话,把我们善良的心套得很热乎,我们还一直在给他鼓掌,说话结束后,那个商场经理就来给我们讲专业知识了,刚说到红宝石项链的时候他李豪又跑过来说,“怎么样,大家学到了没有,我刚突然有了个主意,你们既然来了,我按成本的价格300元把这个项链卖给你们再送一枚戒指,就当你们给我包了个红包,祝福我的儿子,另外还请大家放心,这些都是有证书作保证。当时我们团的绝大部分团友都购买了,我和我老公也不例外。在骗子说动下,我们买了两套戒指项链,用了600现金。这时一个经理就跟我套近乎,说他名为王大有,是衡阳的老乡,极力劝说我们:“作为老乡,我建议你买这红宝石套装更合算,老板说了这个2万几套装今天只卖1600,拿这个吧”,我老公见是老乡,又那么热诚,就要他拿了一个钻石男戒看看,标价98000,我当时看了说明,钻石0.336CT,然后这王大有就叫“老板,这是我老乡,这戒指什么价卖啊?”李豪凑过来就说“兄弟,喜欢的话就8800算了,哥今天开心,不计成本卖给你了,就当给我儿子送祝福”,我说“太贵了,我不知道卡里有没这么多钱”。“那你可以去查下,我带你们去”李豪带我们去了收银台,我跟收银员说了先查下金额,李豪在一边说“服务员算下,一个红宝石套装1600加上戒指8800,看是多少钱?”一个服务员麻利的用计算器算价格,收银的就要我输密码查询,我输入了密码,结果刷卡机就打印帐单出来了,在我们没有决定是否购买的情况下,就这样用欺骗的手段刷了我的卡。然后拖着我老公又在玉器柜台拿一个玉佩,说是泰国高僧开光了的,又刷了2330元。李豪看到我们卡里实在没钱了,才放我们出去了。然后我们上车,导游叫司机开车,整个过程太快了,我们根本就没时间思考,一时谁都没反应过来。到了下一个景点,跟别的旅游团成员聊起,人家说昨天李豪也是说老婆生孩子,大家才意识到可能受骗了,但是导游说东西肯定是真的,李豪不可能拿孩子诈骗。大家觉得也有点道理,就相信了。继续了剩下的行程。今天我上网查询了鉴定卡的证书号,钻石男戒是北京地大检验中心的鉴定卡,在该网上查询,并没有SE129055这个编号的证书,说明戒指是假的,而上鉴定卡提供红宝石和翡翠的鉴定网址: www.gemidentify.com进行查证一下,没有找到红宝石套装证书,只找到了翡翠证书,但证书上并没有图片,所谓“珠宝玉石首饰鉴定机构-海南省三亚金银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不是国家认可的珠宝玉石鉴定机构,即是非法机构,对于我们消费者有欺诈行为。当地导游、商场、珠宝玉石鉴定机构合作向我们这些游客销售假货。我们的真诚换来是欺骗,三亚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是人们向往的天堂,经过3天的时间,三亚留给我们的印象最深的是黑导和不法商的天堂。为此我们的要求很简单:1、我要求三亚海玉翡翠商场退还我们的货款现金13000元。2、海南工商局核查撤销海南省三亚金银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3、我想问问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您可以退货并要求对方赔偿。
2010-11-29 21:28:19
可以到法院起诉,追究其欺诈的责任,依法要求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29 21: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