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2月25日协议离婚,婚前男方名下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是婚后男方家拆迁后分配在和平门的一套2居士,价值450万左右,另外一套是男方单位福利分房位于丰台区,价值150万左右,我两协议离婚,我分到丰台的房子与共同的现金财产20万元,他分的了和平门的房子跟孩子的抚养权,我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因为房子的差价问题,我现在想重新分割财产可以吗?胜率能有多少?协议离婚的时候没有逼迫对方,当时都是我自愿的,可现在有反悔了,我该怎么办?
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2014-06-12 11:28:49
关键看是否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应及时起诉到法院解决,以免超过诉讼时效
2014-06-12 11:34:43
可以尝试起诉
2014-06-12 15:18:08
1、案件的胜诉率,还需要看你们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2、你可到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具体详情,可来电详询。
2014-06-12 15:41:13
基本没有重新分割可能
2014-06-12 16:30:49
就你所述情况,你没有胜诉的可能。
2014-06-12 19:45:14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2014-06-12 21:47:58
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重新分割难度较大
2014-06-13 08: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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