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3年10月10日对受害人王某报案指控其原来的老师于2013年9月11日至9月29日期间将其带至老师的家中,老师强奸其数次。现有证明材料只是王某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讯问嫌疑人否认强奸过学生,现教师患有精神病接受治疗,无法接受讯问,受害人家属多次上访,公安机关对该案件如何处理。
看证据定,不是看上访。
2014-06-16 08:24:49
撤销案件
2014-06-17 0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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