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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驻外机构结的婚,后一方入籍,能在国内法院办离婚吗??

咨询者 : fa2147543897 - 辽宁     时间 : 2014-06-17 16:36:32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 我们是在中国驻德国使馆领的证,当时双方都是中国公民,(男是沈阳人,女是江苏人)后女方入了德国籍,南方还是中国籍,并想回国发展。现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也没有什么抚养问题。这种情况能在国内法院办理离婚吗?在国外的一方能委托律师办理吗?具体怎么办?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在国内的一方有权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办理离婚;一方可以在原籍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立案并缴纳诉讼费,若双方同意离婚,则办理的程序相对简化;男方可以在沈阳法院起诉立案。 沈阳赵律师解答。 赵律师首次解答,以下相同解答为抄袭,抄袭可耻!

2014-06-17 16:45:06

赵剑   [北京]    13810092306

您好,这属于国际私法问题,可以再男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德国是婚姻缔结地,国外一方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014-06-17 16:47:44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可以在中国诉讼离婚,在国外的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但委托手续应办理公证。

2014-06-18 10: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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