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租给乙公司一个车间,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为一年,至租期半年时,甲方对乙方生厌,又觉得租金太低,向乙提出增加租金,乙不同意,甲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公司一个月内搬出车间,否则到时将拉闸断电,乙公司表示不能接受,并将甲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请问乙公司能否胜诉?依据?
应该进行履行合同。 回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直接联电。 更多内容请到王亚东律师网:http://www.wangyadong.net/
2010-11-30 11: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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