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们是别人介绍认识的,短期结婚,结婚时给女们2万元,她朋友的房钱3000元,收的茶钱(不知道多少,她和介绍人数的)婚后多次要求房子过户,介绍人也多次说过,在她们在三要求,父母把房子过户给了我,房子过户之后又在三求,房子出租,她们把房子出租了三年,收了30000万多,之后她带着孩子到武汉去了,2013年月9走到今天没有回来过,现在她要我们去起诉她。
到法院起诉解决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小孩归哪一方抚养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
2014-06-22 09:13:04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