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无适当的理由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赔偿金,本人2010年11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5月12日收到单位的辞职信,没有提前通知我,我的保险基数为3949,希望律师给我详细的解答,明天劳动仲裁就要审理,谢谢您。。。
可以主张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以你保险基数3949元计算7个月。 沈阳赵律师首次解答。
2014-06-25 15:49:16
你本人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2014-06-26 15:06:26
需要看证据分析
2014-06-28 22: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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