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主借款人在银行办理票据承兑600万,保证金50%,实为贷款300万。这300万主借款人没使用,担保人用了。2013年12月承兑到期需归还,到期后银行催还款,主借人跟银行说这笔钱他没有使用,但他会去催担保人还,多次去催讨只要到6万归还给银行。2014年6月20日主借人拘留在第一看守所,请问现在把钱还清,银行撤诉主借人还需坐牢吗
派出所把你拘留在看守所,肯定是银行到派出所报了案,说你诈骗银行,只要你手续证件齐全,就能证明你没有诈骗的主观意思,一般来说这只是一个民事案件,只会要求你还钱了,如果你把钱还了,就一定可以回家了
2014-06-26 12: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