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案件2个月后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我和同学在校外喝酒时由于矛盾打架,被劝分开后,对方回宿舍后趁我不备用刀捅伤,现在过去2个月了,还能向其追究责任吗?
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时间是5年,你有权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30 17:38:42
你好! 当然可以,首先应当报警,由警方介入,然后做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则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以上,则对方也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并且应当支付你医药费等费用。建议先报警。
2010-11-30 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