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离婚官司?

咨询者 : fa144084 - 四川     时间 : 2010-11-30 17:59:47    状态 : 已解决



由于对方起诉离婚,2009年10月已经开庭审理,之后法官喊等判决。至今没有结果。由于当事人双方对财产的归属没法商量,今年11月30日双方都请求法院调解,双方分歧依然很大。法官就说再开一次庭,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且叫我们再举证,也没什么新的证据。我也不想再打官司。请问法官的做法合法吗?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严亨春   [四川]    13547251888

普通程序六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即可

2010-11-30 18:00:20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开庭后这么长时间没有结果不算正常,你也没有说清楚情况。,

2010-11-30 18:00:28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开几次庭看案件的需要。但已超过六个月的审限。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1-30 19:28:21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法院超过审限是不合法的。可以找法官要求其尽快判决。

2010-11-30 20:02:29

喻远军   [四川]    13658070317

可以由律师进行代理。

2010-12-01 11:22:50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