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冲到我单位的班车上打我,然后,兄弟俩发生肢体冲突,我弟弟的左眼受了伤,后来在派出所签订了和解协议,协议我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有协议书和发票),眼睛已经治好出院了,4个月以后他反悔,又重新做了伤情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要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他的第一份出院诊断为:1,左眼眶下壁骨折。2,左眼上下泪小管断裂。3,左眼球挫伤,4,左眼脸皮肤裂伤。5,左眼结膜裂伤。6,头皮裂伤。第二份出院诊断为:1,左眼眶下壁骨折伴下直肌嵌顿。2,左眼上下泪小管断裂术后。3,左眼球挫伤,4,左眼脸皮肤裂伤。5,左眼结膜裂伤术后。6,左眼视网膜水肿。7,头皮裂伤术后。 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轻伤吗?如果属于轻伤,属于轻伤几级?急盼各位专家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