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了婚礼,没打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在一起生活了。女方怀孕了,男方以性格不合上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以及首饰。彩礼钱在男方家置办了家具电器以及生活上的开支怀孕期间的检查费用。首饰是属于赠予的吗?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领取结婚证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共同生活了,只需要退还部分彩礼!
2014-06-28 2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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