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买了一套房子,开始什么也没有。后来房主答应给办宅基证和房产证,现在他们拿着集体土地使用证来找我们家。并且让交清余款。这个证上面积和实际面积不一样,并且使用类型一栏写着占用。我提出质疑,他解释说面积只能写到这么大,再大了国家不允许。面积为108.5。实际面积比这个多12.4。我想知道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吗?这样的东西合法吗?并且这个证可以取代房产证吗?怎样判断这个证的真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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