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养猪场,2007年拆迁时猪一分钱的补偿也没给,《拆迁时猪的品种,数量,大小都有官方签字》此事向信访主任投诉了7年,一直不给解决。另外最近得知,信访主任销毁了有关的数据和证明材料,这两件事算不算是犯了法?什么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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