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租的门市,经营饭店,签立合同3年交了一年房费,今年不想干了,房东要我陪他钱,合同上规定必须租满三年不然就赔钱,当时订立合同时没看见这项,如果我不干了,我需要赔房主钱吗?
你如果中途毁约,肯定要给予出租人一定的补偿。但两年的房租显然过多。
2014-07-05 10: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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