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局平煤集团下属单位田庄选煤厂设立的销售服务公司,经营田庄选煤厂的煤泥销售。.我在其田庄选煤厂服务公司购买煤泥,交煤泥款60多万元,后拉出了10多万元的煤泥。2005年,服务公司经理卷款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捕,田庄选煤厂服务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经过2年时间,法院同意田庄选煤厂销售服务公司破产,所欠的3000万元债务取消,但是其田庄选煤厂服务公司所经营的煤泥照常销售。田庄选煤厂也照常营业,又新成立一个新的服务公司。不知道这个服务公司是否达到破产要求??? 法院已经同意服务公司破产。我向法院起诉平煤集团和田庄选煤厂赔偿煤泥款。不知道平煤集团和田庄选煤厂是否应该赔偿???
你好,你所说的问题,主要看销售公司是不是法人,如果是法人的话,那么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是可以破产的.如有疑问,你可电话咨询中国法律门户网熊世松律师(15869976199),也可到熊世松律师网留言咨询(http://xiongshisong.fabao365.com)。
2009-02-19 19: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