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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男女双方订婚产生的经济纠纷?

咨询者 : fa2147547885 - 安徽     时间 : 2014-07-06 22:59:27    状态 : 已解决



有一对男女在外打工认识,久而久之产生感情,从而准备结婚!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现金5000元整,吃饭、衣服首饰、车船费用、游玩费用加在一起,共计两万人民币左右。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双方分手,现男方要求女方归还谈恋爱期间一切为女方的花销。请问是否合法?如要归还,是否需要归还全部花销费用?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保忠   [辽宁]    13840508677

需要归还全部花销费用

2014-07-07 00:33:11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男方的主张没有依据。

2014-07-07 09:11:09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不需要返还全部花销,只需要返还彩礼即可。

2014-07-07 13:37:20

孔维迎   [安徽]    18956079663

只需要返还彩礼,其他不需要返还!

2014-07-07 2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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