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十级工伤的六个月休息是从什么时间开始,是否是从工伤等级证下来以后算起。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一般从认定等级后开始休息,但是要有医生证明.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09-02-19 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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