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一位出租司机傍晚在国庆道西段 撞倒一骑电动车的78岁老人。后立刻报警并打120 ,后随其先到县医院,并转诊到市医院后 。其子女赶到之前的一切费用都是由司机垫付。但是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科判定司机主要责任。司机积极要求赔偿但其子女拒绝调解,并索要60万。这种情况法院的最低判刑是?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4-07-16 11: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