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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电瓶车撞死人了,可判缓刑吗??

咨询者 : fa2147548650 - 浙江     时间 : 2014-07-10 21:24:23    状态 : 已解决



电瓶车撞死人后马上报案与120,经过抢救无效死亡和死者家属调解,有谅解书和调解书,现在取保候审程序,被告全责,电瓶车鉴定为超标,轻型摩托车,无牌无照,因为买车的时候不知道超标?可判缓刑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可以

2014-07-10 22:34:44

吴健弘   [浙江]    13588839313

有机会争取的。

2014-07-11 05:37:14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可以争取。

2014-07-11 10:29:16

徐明良   [浙江]    13575731503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4-07-16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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