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1号签的合同,合同上签的是3年,每年13000元。共计39000元。我先支付了5000元。合同上要求第二年2月1号把余款34000元交齐。我现在只做了2个月就做不下去了。想退房。还要赔偿房东多少?还有合同上写到退房要提前半年通知对方...
根据你的介绍看来你要提前解除合同,也就是违约,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在合同中有违约赔偿的约定就以约定来处理,如果你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诉请法院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那么你们最好协商一下达成一个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以参照合同中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2010-12-01 13: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