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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离婚的房产分割?

咨询者 : fa2147549194 - 北京     时间 : 2014-07-14 11:34:20    状态 : 已解决



本案是北京市的老年人,两位老人是在1981年结的婚。婚前男方在企业工作,女方没有工作。1983年女方继承房屋四间。(房产证署名是女方)。由于女方没有工作,男方在房屋租赁底下的情况下。靠工资和退休后的临时工作和女方过日子。2013年,男方已88岁,女方84岁。13年10月,男方得了脑梗,瘫痪在床,女方却以家中没有地方,不让男方回家休养。男方原单位在婚姻续存期间,就以女方有房而不给男方分房。在此情况下,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否将婚姻期间的房产做分割。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继承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2014-07-14 12:02:0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婚姻期间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014-07-14 12:05:08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你好,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2014-07-14 18:45:32

陆岩   [北京]    13911265180

在此情况下,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分割婚姻期间女方继承的房产。

2014-07-15 09: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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