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教师 现在在实习 没有签协议的 班上有一个幼儿被烫伤了 原因是幼儿发烧了 要喝水 我把水倒在杯子里幼儿不小心把杯子打开了 烫伤了前期治理我赔付了百分之七十 现在一学期过去了我想辞职可是院长把我的工资扣押了 现在我已该怎么办
不合理的。。
2014-07-15 05:35:35
你好,你存在重大过失,幼儿园赔偿之后可以向你追偿,在你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不能超过你工资的20%。
2014-07-15 10: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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